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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444 發布機構 泰安市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泰政發〔2022〕5號 泰政發第【5】號
文件類別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5-30 發文日期 2022-05-30
規范性文件登記號 有效性 生效中 有效期
泰政發〔2022〕5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泰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2-05-30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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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有關單位:

《泰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已經市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泰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


為深入探索區域性地下水環境問題整治模式,預防和管控地下水源污染,全力保障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24年,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完成劃定,重點行業地下水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創新初見成效,地下水環境污染防治體系基本建成。高質量完成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體制機制創新示范試驗區建設任務,形成一套可復制、可推廣,能代表典型巖溶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新模式,為全省及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借鑒經驗。


二、建設范圍及時限

試驗區建設范圍為泰安市行政區域。建設時限為3年(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重點任務

(一)科學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分級監管。針對試驗區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薄弱、地下水分區管理體系缺失等問題,在全市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污染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指南》規定,結合地下水使用功能、三線一單、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及行政區劃等,科學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將水源保護區、補給區、高脆弱區和工業集聚區等高污染負荷區域納入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域。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并根據國家要求適時調整。結合我市污染源分布及地下水開發利用情況實際,研究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配套政策,明確環境準入、污染預防、在線監控、監督監測、風險管控、治理修復等差別化環境管理要求。結合已有的評價模型以及我市巖溶水特點,編制典型巖溶水的地下水脆弱性評價技術報告,為典型巖溶地下水保護提供依據。(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應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畜牧獸醫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市水文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落實。以下工作均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建立地下水污染重點排污單位和監管單位名錄,強化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

1.建立地下水污染重點排污單位和監管單位名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市地下水脆弱性、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數量、污染物排放及企業排污許可證等情況,參照《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研究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并督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依法落實主體責任。選取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探索在其申領排污許可證時,載明地下水污染防滲和水質監測義務。結合我市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以及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成果,制定地下水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確定方法,初步建立地下水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督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監管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監管單位自行監測,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監管單位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編制方法、監測數據報送制度。選取化工、電鍍企業、危廢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監管單位,根據相關規范和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定期開展監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能源局、市應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市水文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和防滲改造

(1)編制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工作方案和企業清單。參照《地下水污染源防滲技術指南(試行)》,結合我市地下水污染源分布,編制《泰安市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工作方案》。圍繞“一企一庫”“兩場兩區”等地下水污染源,通過資料收集與現場踏勘等方式,制定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企業清單。對已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位于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內的,或位于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外且符合《地下水污染源防滲技術指南(試行)》(環辦土壤函〔2020〕72號)重點污染源判定條件的工業聚集區、化學品生產企業、尾礦庫、礦山開采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以及現場防滲漏措施落實不到位、有滲漏風險的污染源,原則上優先納入排查清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能源局、市應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和防滲改造。已列入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清單的企業,應采用適宜滲漏檢測技術,進行防滲措施排查。加強對企業排查全過程的調度、指導和檢查,督促指導企業責任主體編制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報告,定期對排查結果進行隨機抽查,核實企業排查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實施地下水污染源防滲改造工程,針對滲漏排查或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中發現的存在地下水污染滲漏或有滲漏風險的裝置(單元、設施),督促企業根據《地下水污染源防滲技術指南(試行)》規定,開展防滲改造。對發現的污染隱患,要及時制定整改方案,采取防滲改造技術、管理等措施,有效減少污水滲漏量。選取1-2個典型污染源作為防滲改造試點。(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強化在產企業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風險管控和修復工作。結合我市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企業地下水自行監測及污染源滲漏排查等結果,選取1-2個存在地下水污染情況且可能影響地下水型飲用水安全的在產企業,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對環境風險不可接受的,制定工作方案,實施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或修復,阻止污染擴散,并切實加強修復后期地下水環境監管。探索適合典型巖溶地區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源削減、污染阻隔、監控自然衰減等高效長效風險管控技術體系及管控模式。選擇大汶口工業園、寧陽化工產業園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詳細調查評估、污染風險管控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4.強化在產企業土壤、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根據地下水環境狀況詳細調查數據和結果,選取1-2個環境風險不可接受的指標,結合重點區劃分、典型巖溶區地下水脆弱性研究等相關成果,利用室內實驗和現場試驗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地塊“土壤-地下水”多介質典型污染物理-化學協同防治技術體系。探索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目標值確定方法,形成適用于典型巖溶地區的“土壤-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技術體系及風險管控或修復技術模式。選擇寧陽化工產業園典型地塊(重點針對氯仿)開展土壤、地下水協同防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三)加強縣級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保護。針對舊縣水源地補給區地下水硝酸鹽氮超標問題,利用遙感、氮氧同位素識別等手段,開展地下水中硝酸鹽氮溯源調查,為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地下水污染防控及地下水環境監管提供技術支撐??茖W制定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環境保護措施,并將結果納入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及時總結不同類型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尤其是傍河型水源地補給區劃定及補給區環境保護措施,形成一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畜牧獸醫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市水文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大汶河-泮河流域典型巖溶區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針對泮河流域地表水、地下水超標的典型巖溶區域,以舊縣水源保護為目標,選擇典型流域斷面,通過開展水文地質調查、水文地質試驗以及水質水量動態監測、數值模擬等,基本掌握地表水-地下水之間的水力聯系、典型污染物的交互量以及污染物遷移轉化規律。積極開展地表水-地下水交互污染趨勢預測,評估舊縣水源的受影響程度。探索傍河型地下水源保護綜合治理模式,提出地表水-地下水協同防治對策,制定傍河型地下水源保護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控制度,為傍河型地下水源保護和管理提供科學支撐。(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畜牧獸醫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市水文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探索創新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制度

1.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結合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準保護區劃分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結果,進一步梳理整合現有地下水環境監測井,全面加強對地下水污染物質來源的監測,在建設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的同時,增加部分污染源、地表水、土壤、大氣降水等地下水環境相關監測點,初步形成區域和“雙源”相銜接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構建潛水、承壓水等多個含水層位相結合、地下水監測與相關生態環境監測相結合、自動在線常規監測指標與主要化學指標監測相結合、以污染預警為目的的短時間維度自動監測與以地下水環境常態化監測為目的的中長時間維度監測相結合的全方位、多要素、多維度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文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設地下水環境監測預警與風險管控信息平臺。積極整合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礦產地質等基礎地質條件,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綜合地下水污染調查、地下水水源地補給區劃定、水源地勘探報告、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名錄、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調查成果及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企業自行監測、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的地下水監測成果,依托市一體化大數據平臺,建立地下水環境信息主題庫。研究建立區域地下水、重要水源地的水文地質模型、地下水環境質量評價模型、地下水污染物質運移模型及地下水污染溯源、地下水污染預測預警、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等數值模型。通過大數據分析、集成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手段,搭建地下水環境監測預警與風險管控信息平臺,利用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及相關數值模型,開發建立地下水污染在線監測、地下水污染溯源及預測、地下水環境預測預警、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地下水環境質量評價、地下水環境質量動態分析等功能模塊,實現地下水環境實時監測和在線分析計算,并通過信息平臺實現地理圖層、基礎信息、監測數據、統計分析信息、預測預警結果等綜合信息“一張圖”成果展示,進一步提升我市地下水環境綜合監管水平。(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大數據中心、市水文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功能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細化分解目標和任務,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統籌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工作;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目標。

(二)加大資金支持。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支持,對符合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1年)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按規定申請納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督促企業落實地下水污染治理與修復資金。

(三)注重技術支撐。聘請高水平專家組成技術團隊參與全過程管理,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積極招引相關科研單位、高校及企業在試驗區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為試驗區建設提供技術支撐。

(四)加強宣傳推廣。及時總結試驗區建設成功經驗,并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積極開展宣傳報道和成果應用推廣;加大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知識普及力度,增強公眾保護地下水意識。


附件:1.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考核指標 2.試驗區建設任務清單及進度安排.pdf

相關解讀:《泰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政策解讀

問答式解讀:【問答式解讀】《泰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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