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規范泰安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梯次培育體系,依據《泰安市新型工業化促進條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研究起草了《泰安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根據規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現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發送電子郵箱:jxwjzk@ta.shandong.cn。
二、通過中國郵政EMS快遞方式將意見郵寄至泰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與裝備科,并請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泰安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字樣。郵寄地址:泰安市望岳東路3號泰安市市政大樓B3013房間,郵編271000。
三、征求意見時間: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0日。
附件:《泰安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2023年8月28日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規范泰安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梯次培育體系,依據《泰安市新型工業化促進條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研究起草了《泰安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關于《泰安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一、政策背景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規范泰安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梯次培育體系,鼓勵和發掘新形勢下全市涌現出的優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服務制造業發展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充分發揮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在推動全市產業高質量發展中的引領與示范作用,結合工作開展實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泰安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
二、政策依據和制定過程
依據《泰安市新型工業化促進條例》制定本《辦法》。
2023年3月對市級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情況進行調研,聽取部分重點企業的意見建議、在與縣(市、區)相關部門研究討論的基礎上,形成市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三、出臺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泰安市新型工業化促進條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梯次培育體系,構建創新發展新優勢,為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提供強力支撐,立足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四、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由總則、認定、評價與管理、附則4個部分22條組成。各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共4條。主要內容包括辦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定義和認定工作原則和部門職責。
第二章認定,共6條。主要內容包括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申報周期、基本條件、認定申請程序、申報材料組成、組織評審和認定。
第三章評價與管理,共8條。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創新總結、評價周期、評價結果等次和撤銷稱號、變更程序和政策支持等情況。
第四章附則,共4條。主要包括區縣主管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相關政策辦法、評價指標、政策解釋主體和實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