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瞪羚企業培育認定工作,進一步提高開展瞪羚企業培育工作的精準度和實效性,結合我市實際,依據《山東省瞪羚、獨角獸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魯工信發〔2020〕8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研究起草了《泰安市瞪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根據規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現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發送電子郵箱:gxjzxqyfzk@ta.shandong.cn。
二、通過中國郵政EMS快遞方式將意見郵寄至泰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發展科,并請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泰安市瞪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字樣。郵寄地址:泰安市望岳東路3號泰安市市政大樓B4053房間,郵編271000。
三、征求意見時間: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5日。
附件:《泰安市瞪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2023年9月4日
瞪羚企業是優質中小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全市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加快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強力引擎。為做好我市瞪羚企業培育認定管理工作,結合我市實際,依據《山東省瞪羚、獨角獸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魯工信發〔2020〕8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研究起草了《泰安市瞪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我市高度重視瞪羚企業培育認定工作,著力培育一批瞪羚企業,著力打造新標桿、培育新動能、引領新發展。截至2023年,全市共培育省級瞪羚企業94家。2020年9月,省工信廳出臺《山東省瞪羚、獨角獸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魯工信發〔2020〕8號),為做好我市瞪羚企業培育認定工作,進一步提高開展瞪羚企業培育工作的精準度和實效性,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泰安市瞪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
二、起草過程
我局自2023年5月開始,參照《山東省瞪羚、獨角獸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著手我市《辦法》的起草工作。經過對全市優質中小企業進行深入調研,并征求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功能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部分企業意見。經認真研究、修改,并結合我市實際,對省辦法中“或取得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不少于8件”等基礎條件進行了相應調整,最終形成我市《辦法》的征求意見稿。
三、出臺目的
為加大我市瞪羚企業培育工作力度,規范市級瞪羚企業認定管理,并做好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四、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6個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總則。明確瞪羚企業認定的背景、范圍、原則等。
二是申報條件。提出瞪羚企業申報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申報主體、產業領域、成長性指標、創新能力指標、企業信用指標等。
三是認定程序。提出瞪羚企業申報應提供的申報材料及認定程序等。
四是政策扶持。提出經認定后企業可享受的扶持政策。
五是跟蹤管理。明確認定期限、市縣主管部門以及申報企業的責任義務。
六是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