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
政 策
《泰安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已經2021年12月3日市政府第7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泰安市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12月3日市政府第7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31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4號發布 根據2021年10月8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5號修訂)
(2020年12月22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3號發布 根據2021年10月8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5號修訂)
(2020年4月22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2號發布 根據2021年10月8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5號修訂)